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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读《送法下乡》有感

李江涛

《送法下乡》在导师大人给的书目里排名比较靠前,也是我读的朱苏力教授的第三本专著。说实话,读过《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和《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后,感觉语言很亲切。朱苏力教授用他擅长的历史知识、独特的观察视角、雄厚的理论基础构成了这本书的"四梁八柱".同时,今天司法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期,司法系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书中有些东西已经变了,也有些东西仍然没有改变,就此,我想关于这本书,谈谈我个人的一些理解。

1.关于送法下乡。在书中,朱苏力教授认为因为种种自然、人文和历史的原因,农村是国家强制力(权力)无法贯彻落实的一个边缘地带,为了加强对农村乡土社会的控制力,用司法手段强化统治者的权威,让国家权力意求的秩序得以贯彻落实,所以需要送法下乡。也正如书中所说的,在农村在基层有源远流长的"民间法"、"习惯法"他们形成了一股简单而复杂的本土势力,这种势力与"国家正式法"形成了一种对抗,因为强大所以有对抗,也因为有对抗所以需要普法。

无疑,"送法下乡"在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国家强制力,改善基层执法情况中起到了一个很好的作用。

书中举了一个"还贷款"的例子,因为我有一些基层工作经验,和各行各业的人打过交道,我对这样的行为并不陌生。但是我没有想过"带着警察,租了辆车,在炕头判案,或者称为调解法院的情形,也没有想过"法官的默许和妥协",没有想过"村干部"在这个案件中能起到如此大的作用。这些情景背后的真正意义也是我所没有料及的。

但是我认为当代农村的本土或者说边缘地带势力对国家正式法的抵制仍时有发生,但和之前相比相对弱小很多,我的理由如下:

1."送法下乡""谁执法谁普法"等各级普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让一些法律和行为深入人心,通过各种案例形成了一种威慑感,老百姓心中的那种"法不责众"的观念有所淡化;

2.中国大众知识结构发生了变化,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十二年教育即将纳入免费教育,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都在分层次改变中国农村的知识体系结构;

3.部分像《送法下乡》中所讲"村干部",他们身份也在发生变化,有些地方将"村干部"纳入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编制,他们虽然依然扎根在农村,但随着身份的改变,心态和行为发生了一些本质倾向的变化;

4.我觉得是最重要的一点,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原来农民最大的依托仅仅是有限的土地,所开展的日常生活也是围绕着土地开展,而当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农民生存有了更多的选择,造成了大量农民向城市涌进,农村本土人员减少,农村内部贫富差距有所增加,原来拧成一股绳的农村小集体有所分化

2.关于模式的普适性。说到模式的普适性,不得不提知识的普适性。"唯一不变的真理便是改变",既然事物都在不断发生改变,那么以事物为基础,实践的产物——知识怎么可能不改变呢。既然知识都在改变,那么由知识凝聚成的模式又怎么可能具有普适性。这是一个哲学和逻辑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按照马克思教给我们的"矛盾论"和"实践论",我们可以知道一种模式仅仅在有共同点的一类事物中运行畅通无阻,但是事物有千面,如果只顾及到一面,必然无法做到模式运行的全面性,那么模式的普适性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书中谈到了一个"司法的自动售货机",在我眼中,司法规则体现在一个事物的方方面面,点点细节,司法判决是一个耗时耗力的过程,他极大考验着司法制度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也充分考验着法官的职业知识和执业技巧,如:书中讲判决,基层法官把"用什么油"都考虑的那么周到。司法最终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如果按照统一和单一的"模式"难保实体的正义,更难保问题的彻底和更有技巧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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