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统计分析报告[最终版]
(一)
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能源消耗情况汇总分析,汇报如下。
一、能源消耗总体情况
20xx年,我局办公楼总建筑面积750平方米;用能人数80人,其中编制人数20人;公车总数1辆,为汽油车。能源资源消耗主要是办公及日常用电、用水,公车耗油等。
20xx年全年用电消耗37265.79千瓦时;用水消耗1195.85立方米;汽油消耗4878.89升。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为49.69度/平方米。年,人均用电量为1863.29千瓦时/年,人均用水为59.79升/年,人均单车耗汽油量243.94升/年。
二、能源资源消耗变动情况
经统计,20xx年能源资源消耗呈现“有升有降,总体下降”的态势。其中,人均用电量同比下降13.58%,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16.7%,人均车耗汽油量同比下降7.22%。
20xx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同比下降10.32%,实现局级用电、用水、用油能耗指标节约5%以上。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的成效。
(一)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加强对大能耗设备的监控,尽量减少使用并加大改造力度。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的办公设备,完成节能灯管的更换,积极推进办公室资源循环利用。
(二)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公共机构节能的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适时举办节能专题讲座,提高节能管理能力,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机关节能管理。严格执行我局已有的各项节能制度规定,强化公务车节油、车辆维修、办公节电、日常节水、办公耗材、通讯和邮资、公务接待费用、差旅费用、会议费用、印刷费用及其它节能事务管理措施。
(四)完善节能考核评价。不断完善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科室通报批评和问责。
能耗统计分析报告
(二)
20**年,兴宾区审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来宾市20**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要点》,认真统计分析局机关能耗情况,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节能数据和分析资料,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现将我局20**年第三季度能源消耗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情况
根据20**年第三季度能耗统计结果,我单位总用能建筑面积为460平方米,用能人数为38人,公务车辆3辆。能源资源消耗主要是办公及日常用电、用水及公车耗油等。
二、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20**年第三季度公务车辆燃油(汽油)消耗3500升。
三、统计结果分析
20**年第三季度的公共机构数量、建筑面积、公车数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用能人数略有增加。油耗较上年同期下降18%,达到预期控制目标。
四、整改措施
(一)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落实节能措施。根据有关节能精神和节能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完善的节能工作制度,积极做好节能减排目标分解和督查工作,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完善措施,保证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建立节能台账制度,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促进各项能耗设施设备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从根本上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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