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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黎阳《知识分子与知识骗子》有感

黎阳的文章针砭时弊,无情的将社会之中的种种现象暴露在人们面前。不可否认社会之中的知识骗子不在少数,当今的社会我们已经厌倦了专家这个字眼,似乎有一些学位的人在那里讲几句他就成了人们敬仰的专家,可殊不知其所讲就是黎阳先生所说的“繁琐哲学+故弄玄虚”,他们之所讲,只要是有一些知识的高中生都会发笑。他们之所谈完全就是漫无边际的扯淡。下面我想从几个方面来分析黎阳先生的这篇文章。

首先黎阳先生给知识分子与知识骗子给了一个明确的定义。用知识为社会创造财富的是知识分子。以知识的名义为自己诈骗财富的是知识骗子。知识骗子没有让社会财富有半点的增加,而知识分子却实实在在的为社会发展做着贡献,知识分子与知识骗子都是有学历的,我们也可承认知识骗子是有知识的,但不同是,知识骗子在四处用自己的知识糊弄人,表现出的是一种浮夸,而知识分子则是在实验室中进行自己的课题研究,还可以讲知识分子拥有更多的自然科学知识或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而知识骗子更多的是“高超”的语言能力。

其次他提到了直接诈骗和更高层次的诈骗方式,他提到利用宣传工具诈骗是一种极端的诈骗手段,诈骗者利用掌握在手中的媒体大肆的传播有利于自己获取利益的消息,利用无数垃圾信息的轰炸使得人们放弃思考。这种现象在社会生活中的确存在,例如黎阳先生举出的诸如银行,通讯公司这些垄断性企业与业主签1

的霸王条款,那些繁琐的条款几乎很少有人去关注它的内容,于是出现了社会中热议的保险公司拒赔,用户一天内拖欠联通公司近千元话费,等诸多事件,而这正达到了知识骗子的目的。

在黎阳先生谈到这一问题时又提到了法律党,他抛出了现在的法律太繁琐,让大多数人不能理解,而法律的话语权完全的掌握在了他所讲的法律党手中这一观点。对于他的这一看法,我不敢苟同。中国政府及人民所希望建立的是一个法制的社会法制的国家,一个法制社会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做保障。第一,法律的健全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须,社会的复杂决定了法律的繁杂,而他所讲的毛主席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看似通俗易懂但如果放在多元化的这个复杂的社会中,则更易被知识骗子玩弄,更何况毛主席在建国后也积极的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而不是用一些简单的纪律去约束人。第二,在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法律党并非都是有钱人的走狗,我们应当辩证的,冷静的分析看待当前中国的现状,我们不能说一个律师为杀人犯辩护他就是坏人,我们也不能因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就不能为有钱人说话。第三,法律首先是建立在道德标准上的,所以在违反法律的同时一定首先违反了我们公众认同的道德,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他说我不知道我不理解法律而不对这个人进行惩处。

另外,当今社会的诸多现象并不能完全的否认,我们可以像黎阳先生一样去批判,但更应用一个不偏不倚的观点去冷静的评价这些现象。比如业主被迫签霸王条款的事件,尽管我们姑且说

这是由所谓的“知识骗子”搞出的愚昧人得东西,但没有这些东西,这个高速、复杂、多元的社会真的会陷入混乱,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让法律更进一步的规范这些条款,这就需要法律更系统更繁杂,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公民的普法教育,增加公民的法律意识,而不可能是对法律或条款的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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