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教育司综合处职责
1、指导水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负责部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承担部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归口管理水利行业职业资格。
2、指导部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拟定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负责部直属单位专家管理工作和在京直属单位接收毕业生计划管理工作。
3、指导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拟定安全生产标准。承担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部直属单位劳动保护和卫生保健工作。负责部机关职工和水利专家的疗休养工作。
4、负责司内行政及日常事务。
5、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篇:人事劳动教育司干部处职责
1、指导部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组织拟定部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2、负责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部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部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社团领导人选的审核。负责部管干部出国(境)政审及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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