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公室职责
1、负责研究并拟定全区政务接待的有关文件、规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来区视察的市级领导、其他区(市、县)领导来访的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4、负责接待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接待中的交通票务及车辆的使用调剂工作;
6、负责区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7、负责对本区有关部门的政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篇: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职责
1、负责区级机关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2、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防火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组织机关日常和节前的防火安全检查,做到无火灾事故发生。
4、负责机关办公楼(院)车库、车场的管理,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
5、配合各部门搞好机关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楼(院)传达室及门卫的管理,督促检查各值班点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查处缺岗、脱岗人员。
7、积极配合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疏导查处急访闹事事件。
8、检查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篇: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一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区直机关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机关后事务勤改革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好市政府外事工作精神。
3、负责区政府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4、负责区政府大型活动及对外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区政府公务用车的管理调配工作。
6、负责政府办的财务、印务工作,保障政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7、负责区机关大院及区政府家属区管理,统管国有资产,履行其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和职能;负责土地、房产、设施的清查登记、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负责区机关大院基本建设规划的审批和房地产管理。
9、负责区机关大院、区政府家属区的行政管理,保证通讯和水、电、暖、气的供应,承担环卫、绿化等服务工作。
10、负责区机关大院及区政府家属区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
11、组织区机关大院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及其他社会活动。
12、负责组织区机关后勤事务干部岗位培训和后勤工作技术培训与管理工作。
13、负责开展机关职工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工作。
14、承办区政府及政府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科
本科室在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并参与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局出台的政策、综合性文件、计划,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内人员的思想政治与职业教育工作。
3、负责管理局机关的组织、人事等有关事务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落实局下达的各项任务,并搞好考核。
4、围绕中心工作,收集信息,综合情况,编印报送后勤信息,搞好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编制预决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按照财务制度及时报销各项费用,根据财政下达的年度经费额度合理安排资金,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日常性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和领发工作。
7、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
8、负责政府办和局内人员的工资、医保、公积金等费用审核、代扣、管理等工作。
9、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10、负责机关统计信息的汇总和报表填报。
11、负责处理信访人员的接待和信访问题的处理。
12、负责机关和辖区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13、负责机关和辖区群众的低保、优抚等社会事务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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