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上半年述职报告
根据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区安委会要求,现将上半年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一是春节前在小溪塔城区和各乡镇集镇开展了禁鞭宣传,分局安排14台小车5台两轮摩托车安装宣传喇叭,在全区开展禁鞭宣传,印制下发禁鞭通告5000份。二是对全区烟花爆竹仓库及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三是对全域禁鞭下发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90%同意全域禁鞭,同时分别在部分乡镇召开了座谈会以及相关部门、企业专家论证会,争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全域禁鞭综合报告已形成,准备报区政府审议。
二、加强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爆破现场的安全监管。年后,针对全区矿山企业停工,各派出所组织开展了民爆物品清理大检查,民爆仓库落实三人两犬值守制度、巡更制度的网上视频巡查。在检查中发现,兴臣爆破公司在翻坝高速施工现场因储存不符合安全标准,责令停业整改,并对民爆队长郑某治安拘留五日。从今年元月一日起,全区已全面实行了钻爆一体的爆破方式,规范了爆破作业管理。"两会"期间全体民警放弃休息,加大了对涉爆企业的检查力度,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5月,召开了全区涉爆人员思想动态排查研判工作会议,重点学习了分局下发的《夷陵区涉爆人员思想动态排查研判工作机制》,全面掌握涉爆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效防止涉爆案事件发生,创新民爆监管机制,在全市率先拟定出台了排查研判机制,经排查研判,对三名存在问题的涉爆人员清除了民爆队伍。同时下发了民爆物品运输安全监管通知,严格人货同车运输,严格遵守运输途中的各项规定。
三、加强爆破作业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涉爆安全监管。严格对中铁、中交及水上爆破项目的现场监管,认真落实全市2月8日至3月2日一律停止重点工程爆破项目涉爆作业的通知要求,在停工期间,严禁工地现场存放民爆物品,严防民爆物品流散社会,矿山企业节后复工一律凭安监部门的复工通知书方可恢复涉爆作业。
四、严格安全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分局下发了打非治违检查、整改、查处考核指标,每周进行汇总通报,上半年共检查涉爆企业5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份,责令限期整改问题和隐患37处,同时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使用危险物品和物质的违法行为人给予治安拘留9人。
第二篇: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民爆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结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杭瑞高速公路遵义至毕节第二十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特拟定本责任制度。
一、班组责任
1、严格遵守规定,非专职爆破员不得使用爆炸物品。
2、确保爆炸物品出库后的安全,保证不丢失、不被盗,不用于工程外的一切活动。
3、确保当天使用量的民爆物品在施工现场必须有保管箱上锁,并安排专人看守。
4、严格控制装药量。
5、负责放炮时炮区内的安全。
6、放炮后,负责安排专人检查炮区的安全及边坡有无滑坡和滚石,孔壁是否会脱落,并负责清除危险。
二、专职爆破员
1、负责爆破物品出库后返库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2、确保爆破物品出库后不丢失、不被盗,不用于工程外的一切和动。
3、严格遵守国家及项目部对爆破物品的使用各项规定,不允许
任何人将爆破物品夹带出施工现场。
4、不允许无爆破证的人员动用民爆物品。
5、严格控制用药量,防止对边坡及周边房屋、设施的损坏。
6、认真核实爆破物品当天实际用量,并与安全员共同填写好民爆物品施工现场记录并签字。
7、负责放炮时炮区内的警戒安全。
8、负责将未用完的爆破物品当天归库。
9、负责当天用量的爆破物品在施工现场的保管。
三、技术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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