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教育司教培处职责
1、组织制定水利系统人才规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拟定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指导水利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部机关公务员、部管干部和人事教育干部的教育培训,指导水利后备人才培养和水利学科建设工作。
3、指导中国水利教育协会、全国高校水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水利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水利部培训中心的相关业务工作。
4、组织开展水利人才开发与教育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水利行业教育培训基地的资质管理,协调、指导有关定点培训机构的业务工作。
5、承办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人事劳动教育司干部处职责
1、指导部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组织拟定部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2、负责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部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部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社团领导人选的审核。负责部管干部出国(境)政审及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
(未完,全文共1389字,当前显示41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