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经典小说集读后感
总体感觉,毛姆很擅长描写人物的外貌、心理,而且描写得非常形象逼真,尤其是女性。还有他喜欢让一些无关配角露脸,故事前奏也很长,总是先交代一些细枝末节才转到正题上来。
毛姆的小说多篇涉及婚外情,而这几段婚外情都没有好的结果,要么始乱终弃,要么其中一人遭杀害。毛姆先生应该是不相信婚外情的,也认为太过浓烈的爱经不起时间的消磨,具体表现在《插曲》、《雷德》这两篇小说中。
毛姆先生也会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来分析主人公的行为,《风筝》、《蒙德拉哥勋爵》这两篇小说便是如此。
毛姆在多篇小说中都表述了这样一个观点即。有些人会做一些与他的相貌看起来相反的事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不可貌相”。
毛姆小说的结局也常常出人意料,跟欧亨利的小说结尾很像,但给人的感觉又不同。欧亨利的小说短小精悍,毛姆喜欢长篇大论,铺了一段很长很长的红地毯后才现出走红毯的主角。毛姆叙事的能力很强,小说情节很丰富,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得很好。
这部小说集是译林出版社翻译的,翻译得很好,语言简洁流畅,一点也不生硬,古文和成语随处可见,可见翻译人员的功底。
下面分别说说看完每篇小说的一点感想:《雨》
这篇小说初看没有感觉,搞不懂剧情。前面长篇大论,最后的结局竟然只用41个字符(35个字)揭示谜底,当然揭示得很隐晦。
传教士是否在信仰和生理欲望之间徘徊。是否终生坚守的信仰终究敌不过胸脯四两。可是文中的那位女性被描写得丑陋不堪,他为何还是拜在其石榴裙下。搞不懂啊。因为一时的贪图享乐又敌不过内心的自责所以选择自杀。这个无所畏惧的人终究是有所畏惧了。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有人认为幸福就是取个白富美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有人则认为幸福就是在美丽的大自然中生活,幸福从来就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只有自己能给它定义。
感觉女主感情变化得太快,当她得知前男友决定不和她结婚时,她连伤心的时间都没有立马答应嫁给一直守候在身边的好友,难道是爱情败给了时间和距离。
文中所表达的观点我也很赞同,比如对某些人不要有偏见,坐过牢的人不一定就是坏透了的人。
《午餐》
“中饭千万只吃一道菜”是全文的经典台词,佩服女主的说话艺术和她的厚脸皮,不过最后的结局又让人捧腹大笑,“今天她体重三百磅”八个字的结局让“我”有一种复仇的快感,“我不认为我是位睚眦必报的人,可是当不朽的大神插手这件事时,你暗自得意地看着这个结果也还是可以原谅的。”整个文章结构就像一个倒置的梨,最后一句话就像梨上方的梗,这个梗是不可或缺的,是全文的点睛之笔。
《生活的事实》
父母长辈们总喜欢用他们的人生经历来教育年轻人。不要这样做,不要那样做。有时候年轻人需要听取采纳,但毕竟两代人生活的时代不一样,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活法,长辈们不必太操心,应该放手让年轻人去闯一闯,只有尝试了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否行得通,这样我们的时代才有进步嘛。文中的老父亲其实是因为他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儿子不再像以前那样崇拜他,才会对儿子的所作所为不满。近来喜欢跟年轻人待在一起,因为总能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新鲜的事物。唉,这是开始变老的表现吧,希望自己将来老了能跟着孙子们学习他们所接受的新鲜事物,做一个潮奶奶而不是一个老奶奶。
《舞男舞女》
为了不再过穷苦日子,他们不得不继续危险系数非常高的表演,最后女主说了句很无奈的话“为了不让我的观众失望”,以前听到这话觉得说得好伟大,现在看来这话竟有些无奈和讽刺。
《狮皮》
(未完,全文共15125字,当前显示14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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