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及各类指导性计划的编制、修订和报批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物价管理等计委相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的统计工作,不断扩大报表的覆盖范围,提高报表精确程度,及时做好统计汇总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全区外经贸工作。办理外企变更、外经贸许可,组团参加技术进出口和机电产品进出口国际交易会、申请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及其它外贸扶持性资金、加工贸易审核及利用外资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内因公出国审核和护照管理。
(五)负责全区加工企业运行、发展、调研、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国内展会的参与组织、零配件及产业配套工作、内引外联等经济协作工作;负责煤炭企业管理、电力、石油等能源行业的协调管理。
(六)承办金融办、水务局、技术监督局、外企协会、贸促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交办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七)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内外资招商任务指标。
(八)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二篇:经济发展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一)组织规划、协调和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推进口岸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负责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包括政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的推广工作。
(三)组织、协调和管理通信管线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和建设;负责组织和管理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和重大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负责基础网络平台的规划与发展,负责全区重大网络工程的规范、协调和监督工作。
(四)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及电子信息产业招商及企业服务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的认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软件企业的认定。
(五)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等工作;协调和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六)负责落实省、市科技及信息产业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负责市属各部门专网本区节点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配合做好市信息化重大工程在本区的衔接和落实工作。
(七)结合区域发展状况,适时提出区信息化建设投资计划;负责综合平衡、管理使用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
(九)组织推进管委会电子政务和网上办公、办事;负责政务网络业务的管理和规范工作;负责“数字保税区”及相关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十)承担管委会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28号),将原市经济贸易局、市信息产业局和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整合,设立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挂东莞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牌子。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订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运行态势,科学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全市对内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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