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监察法心得体会
审计局纪检组长连莲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监察体制改革由试点探索迈入依法履职、持续深化的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了解了监察委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3项职责、12项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基层纪检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是深刻认识《监察法》施行的重大意义。《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监察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总结反腐败斗争经验、巩固反腐败成果的制度保障。《监察法》总则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作为基层一线纪检干部,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必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为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是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水平。《监察法》出台后,对纪检工作提出了精准监督的更高要求。作为基层纪检干部,必须尽快适应新时代纪检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将《监察法》学深悟透,熟练掌握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以及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重要内容,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纪委监委重要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同时,注重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树立优良家风,无论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都要做到慎言、慎行、慎微、慎独,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三是紧紧围绕监督职责开展好各项工作。要以《监察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把监督精准覆盖到每一名监督对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谈话与函询相结合、专项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咬耳扯袖"与"红脸出汗"相结合等方式方法,精准施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坚持挺纪在前,针对出现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打铁必须自身硬学好用好"监察法"
东兴街道纪工委书记程淑媛
近期,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聚焦加强党的领导。监察法释义中明确指出,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
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反腐败不仅是我们党自我净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民生之路。在学习贯彻监察法的过程中要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贯穿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聚焦纪检监察的新使命。监察法是一部直面问题、顺应实践的反腐败工作基本法。监察法第三条明确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第十五条具体列举了公职人员的范围,国家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几乎涵盖了全部领取国家财政工资的管理人员;第十一条则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包含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以上条款,清除了监察空白、反腐不留死角,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所以说,今后我们监督的对象范围更宽、人员更多,肩上的担子也会越来越重、职责也更加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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