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人事教育科职责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篇:人事科职责
(一)、人事科职责:
1、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挂靠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劳动工资、职称管理;
2、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及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
4、负责实施劳动工资政策、制度和标准;
5、负责有关表彰奖励工作。
(二)、人事科科长职责:
1、负责全市系统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3、负责全市系统绩效考评、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有关表彰奖励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本科室科员做好工资管理、各类报表、工人等级考试、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系统各单位及个人的绩效考评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职责:
1、按照编制及科级干部任用条件,为党组提供全市系统职数超、缺情况及拟任用人员的条件把关;
2、按照选拔任用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向党组汇报考察情况等工作;
3、做好向省局申请科级职数、公示,材料归档等工作。
(四)、年度考核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系统年度考核方案;
2、组织对各县(区、市)局、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副科以上干部及机关全体的民意测评、定考核等次工作;
3、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使用及材料入档工作。
(五)、工资管理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工资政策、规定;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工资变革的历史和全系统人员的工资现状;
2、有较强的政策和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格按有关工资政策规定处理工资问题;
3、负责下列情况下的人员工资变动;
(1)、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见习期、试用期间的工资根据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试用期满后,按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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