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工作的法令、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区交通行业发展有关政策和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区公路建设与养护,接受上级布置的交通建设施工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三、负责全区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维修等的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运输结构和协调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
四、负责各种交通规费的稽征和使用管理。
五、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人才教育、培训、交流和劳资等工作,协同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交通行业经济政策。
六、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交通局主要职能交通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定全市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水陆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培育交通运输时常和交通基础设施市场。
3,负责全市交通建设行业管理,监督全市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公路,水路建设。
4,养护全市公路,熟路设施,管理路政,运政,规费稽征及路桥收费,加强交通安全监督。
5,贯彻执行国家交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创新。
6,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
7,负责全市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8,筹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篇:交通局职责瓮安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与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化发展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四)加强统筹城乡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强协调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三)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参与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
(七)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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