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法院关于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
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警民关系,服务人民群众,争做群众贴心人,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经院党组研究,对今年的“结对帮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健全结对帮扶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更新服务观念,争做群众贴心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和帮扶内容
1、帮扶任务
法庭驻村干警在所驻村联系结对帮扶对象,院机关干警在各村联系好结对帮扶对象。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及干警至少结对帮扶二户群众,每月一次上门走访,每周一次电话沟通,每季度送法下乡一次,每年上门上户联系沟通感情、解决实际问题等不得少于6次,给帮扶家庭每户送慰问品金额不得少于200元。
2、帮扶对象
确定帮扶对象重点考虑以下三类人员。(1)家庭生活困难户;(2)生活困难党员、老干部;(3)矛盾较集中的居民。
(4)对于在诉讼活动中发现生活确有困难,需要帮扶的群众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以及相关帮扶活动。
3、帮扶内容:
通过结对帮扶,为每个帮扶对象在“艰苦创业、安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增强其致富能力和生活信心。帮扶内容主要包括:(1)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帮助联系户解决生活困难问题;(2)在生活上给予支持,支持联系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3)在科技上提供咨询,给联系户提供有关科技知识的咨询和服务;
(4)在政策和法律法规上进行解读,解读党和政府在农村实行的方针政策,消除群众心中的疑虑,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5)在情感上加强联络,通过感情的联络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6)在就业上给予指导,指导群众多途径、多渠道就业。
三、方法步骤
1、确定对象。结对帮扶在村支部、村委会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帮扶对象的确定由村级提出初步意见,通过各单位工作人员与各村充分讨论后,在4月10日前确定帮扶对象。
2、搞好调查。采取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了解各村特困家庭、困难党员等家庭的现状,摸准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加以认真分析归类。
3、组织实施。根据调查摸底出来的实际情况和各村分布结对帮扶工作人员的数量,各自按照要求,进行分对象结对帮扶。结对帮扶对象确定后,填写表格统一上报院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阶段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跟踪调查,确保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4、考核验收。各困难家庭的结对帮扶干警,要制订并上报结对帮扶的具体措施,并至少开展一次帮扶活动。结对帮扶工作要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干警帮扶纳入院绩效考核体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结对帮扶工作是进一步深化“做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它有助于社会矛盾的缓和,改善党群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是改进干部作风,掌握社情民意,提升审判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需要。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帮扶对象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营造氛围。在全院开展比帮扶效果活动,通过帮扶活动的开展,实现社会矛盾明显减少,群众致富能力明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党和政府在群众当中的威信明显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与,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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