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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木腿正义》有感

程序正义万岁。

15行管吕晨凯

冯象,上海人。出生于50年代,父亲冯契先生是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著名教授。1968年上山下乡,远赴云南边疆,从兄弟民族受"再教育"凡九年成材,后获北大英美文学硕士,哈佛中古文学博士,耶鲁法律博士。

《木腿正义》一书共收录冯象以前的31篇文章,其中上编16篇谈法律,属于带有学术性的法律杂文;下编15篇谈文学,学术性较强,也包括一些访谈文章。

——上述两则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

我们都会说,法律的目的是维护正义。可我们是否有想过,这里所说的正义,究竟是实体正义,还是程序正义呢。冯象先生在《木腿正义》开篇便阐发了关于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间关系的思考。

他以乐悉尔《假马丹行传》中的故事作为材料。有一个名叫马丹的人在与新娘白特兰完婚后突然离家出走。后来马丹的父亲去世了,留了一大批家产给他,并托马丹的叔叔彼埃尔照管。一天,马丹回来了。但是再后来马丹对遗产细节的追问使叔叔彼埃尔难以回答。于是彼埃尔收集线索发现这个新马丹是个冒名顶替的骗子,便告发新马丹,即农民阿尔诺。在庭审上新马丹巧舌如簧,对答如流,对指控一一辩驳。终于,一个木腿人即真正的马丹闯进法院,经过隔离提审、当庭对证、亲友指认,真相大白。阿尔诺被处以绞刑,焚尸灭迹。

这个看似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完美无缺,一个不少的案件,有人却从另一角度看出了不寻常:结合当时社会背景,妻子白特兰完全有可能为了摆脱活守寡、争取有夫之妇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主动接受新马丹。如此一来,即使阿尔诺受到法律制裁,但争议并非完美,作为妻子的白特兰,内心深处是背叛马丹的。另外,叔叔彼埃尔对遗产也存在着不义行为,在最后也没有受到应有惩罚。由此看来,真正的正义远未实现。

但是,我们依然可以承认,这个案件,实现了程序正义。木腿正义是跛足的正义,来得太慢、太晚,但毕竟是来了,如我们常说的那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确实,我们很多时候会在过程与结果的抉择中徘徊,我们纠结于过程的齐备,还是结果的满意。在许多方面,我们更倾向于后者,那句"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便试妥当又巧妙的证明。

实体正义讲究无罪之人无罪,有罪之人有罪,罪刑适当,量刑有据,这果真点出了正义要害,但我们真的实现得了吗。记得法理老师讲过:程序的正当性决定结果的妥当性。我们可以看到,"妥当"是修饰结果,"正当"才是形容程序,我深以为然。我想说,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与基础。程序正义,万岁。

就在几个月前,快播涉黄案吸引了整个法律界的关注,还博得了社会各界的眼球。当然,许多网友也不明觉厉地发出"快播无罪"之类的调侃。至于快播有没有罪,这涉及的即是实体正义。因为案件结果并未公布,我们也无法断然判定其实体正义是否真的实现。甚至,哪怕判决公布,我们也不好说谁对谁错。我要谈的是,至少,这次全程直播的王欣快播涉黄案在程序正以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无论结果如何,至少,庭审的场面记在每个看过的人心里。可以想象,之后案件的判决,若是没有做到民心所向、众望所归,那是要承受巨大压力的。

美国著名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这句话从另一个角度上却反映了某种司法实践上的无奈。这就需要提到《木腿正义》中另一篇文章——《秋菊的困惑和织女星的文明》。

秋菊的男人和村长吵架,村长踢了秋菊男人要害。秋菊要村长认错,村长不屑一顾。于是她一级一级告状。后来,秋菊难产,村长领了人冒着大风雪,走了几十里山路把他送到医院救了秋菊母子一命。没相当,正当秋菊感恩不尽等待村长来家吃儿子的满月酒时,上级却把村长以伤害罪带走了。结局的场面则是秋菊一脸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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