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教学型大学的特质及其实现途径
文庠
校第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研究教学型大学”的奋斗目标,但什么是“研究教学型大学”。如何界定它。其实现途径又是什么。本文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一些肤浅的想法,供讨论。
一、现代大学的演变与分类
谈到研究教学型大学的特质,首先必须厘清大学的分类。而大学的分类,至今国内外尚无统一的、公认的界定标准。常见是卡内基分类法(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会)、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武书连分类法等,这些标准各执一端,让人莫衷一是。其实,大学的分类本来就是一个具有相对性、模糊性、动态性的问题,难以用某些特征的定量计算来加以严格区分,所有的分类标准也只能提供一个定性而模糊的描述。
尽管如此,大学的分类并非是不可知的,我们可以从大学的演变过程中,循其规律性。现代意义上的大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从公元1100年左右一直到工业革命初期的700多年间,大学只是一个教化的机构,它的社会职能是传播思想和文化知识,培养有教养、有趣味、懂得文明的绅士。1809年创建的德国柏林大学,提出了“大学应当同时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两项工作”的办学思想,开创了近代大学集教学、科研于一身的先例。随着工业化的进一步深化,20世纪初期,在美国出现了大学社会职能的新见解。威斯康星大学把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强调大学主动为社会服务的办学思想,将全世界的大学引进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当今世界有3万多所高等院校,它们或注重教化、或注重科研、或注重应用,千姿百态的大学,自然呈现相对的类型。事实上,“类型”是由“类”与“型”组成,“类”反映大学的学科特点,而“型”体现大学的科研规模。从“类”的角度分,有综合类、文理类、工学类、医学类等;从“型”的角度分,一般将大学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性、教学型四种。
二、研究教学型大学的界定与特质
(一)如何界定研究教学型大学呢。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按科研规模划分。对研究教学型大学的定义是:“不统计研究型大学,将全国其余大学的科研得分降序排列,并从大到小依次相加,其中研究生各一级学科第一名的大学先行计算,至得分累计超过被统计大学科研得分的61.8%为止;各个被加大学是研究教学型大学”。根据这一标准,2007年全国742所普通本科院校中有64所大学属于研究教学型大学。2008年,我校综合排名65位(北京
47、上海
56、成都
58、黑龙江6
6、广州90),成为研教型。
但是,另一种比较流行的分法,是将进入“985工程”的高校确定为研究型大学,进入“211工程”但没有进入“985工程”的高校确定为研究教学型大学,没有进入以上两项工程但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确定为教学研究型大学,其余为教学型大学。按照这一标准,2007年“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院校有106所,其中38所“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属于研究型大学,其余68所学校属于研究教学型大学。我校又不在其列。
综合种种分类法,大家认为研究教学型大学可以用以下几条量化标准,作为对前述概念描述的补充。
1、在全国高校各类排行榜中的位臵处于第50名至第100名的大学。
2、科研经费:年科研经费应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3、国外及全国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在国外及全国性刊物上年发表学术论文数应多于800篇。
4、学科群状况。围绕特色学科形成学科群,本科一级学科有效覆盖面在4个以上。
5、硕士、博士点的数量。硕士学位点覆盖3个以上的学科且在20个以上,博士学位点覆盖3个以下学科且在10个以下。每年授予50个以上的博士学位、200个以上的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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