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领导机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调整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17个乡镇(街道)、各部门均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上下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创建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等方案和制度,为创建工作明确了方向,明晰了工作抓手。
(二)广泛宣传教育。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一是开展了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面向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基本方针政策;三是面向青少年深入开展树立正确民族观的宣传教育;四是面向基层群众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的教育;五是面向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宗教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六是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知识问答活动;七是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评比活动;八是在公路两侧及城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然村张贴和喷涂宣传标语,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发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消息,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知识读本。
(三)抓好示范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选活动,截止目前,全市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州级示范单位150个,市级示范单位166个,极大地鼓舞和推动了创建工作热潮。通过示范点建设,连点成线,连线成面,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注重规划引领。编制了《xx市“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通过规划实施,加大公共财政、公共设施、公共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和用地等方面的投入,为促进全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五)弘扬传统文化。精心打造民族文化品牌,不断提高xx市知名度。创作了《壮乡谣》、《赤之魂》等50多部舞蹈、戏剧、曲艺、音乐作品,且通过申报,全市现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4项、州级10项、县市级9项。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48人。
(六)维护民族团结。制定了《xx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市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任务管理责任书》,并将责任制签订到全市17个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重点村寨和宗教活动场所,推动示范市争创活动规范开展,同时高度重视可能引发事端的“热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排查隐患,分析问题,掌握动态,并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积极妥善地解决好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
调查组认为。我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基本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体有序推进。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有差距。部分单位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创建工作思路不清晰、主题不突出、目标不明确,没有把创建工作同各项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仍然限于为创建而创建,存在以文件、会议落实创建的问题,形成“两张皮”现象,甚至有部分同志认为创建工作是统战、民宗系统的事,认为自己的工作与创建工作关系不大,致使创建工作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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