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调查报告
一、政府专营的管理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由政府成立的机构对景区进行经营管理。实行财政统收统支。这种模式可能产生的弊病是:
1、政府可能将景区作为摇钱树。特别是一些落后的地区,景区是政府的吃饭财政来源,根本不可能有余钱用来对景区的保护和开发。
2、经营管理上,由于所有者缺位,没有人对景区的经营效益负责。导致人浮于事,效益低下,或内部人吃光,或成为接待景区。笔者曾到某省一个著名的风景区,据介绍该风景区当年接待游客20万人,可真正收到门票的才2万人。第
二、租赁、承包或卖断的模式。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用租赁或承包模式,政府可能不需要通过太多努力就可以收到比自己经营还要多的收入。卖断模式则可以一次性收到比较多的钱用予解决政府的财政困难。但这种模式将带来以下问题:
1、可能导致国有资源价格低估。风景区的价值是通过经营者的努力来实现的,经营好了可以价值无限,经营不善可能贬值甚至导致经营者亏损。因此,在租赁或卖断时,以什么标准做价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容易导致灰箱操作使国有资产流失。
2、名胜区经营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管理的继承性。而承包经营者或者买断者可能不懂经营管理规律,缺少经营管理人才,缺少对景区历史的了解和对发展的前瞻性。对景区进行掠夺性的经营开发,经营效益上的短期行为,导致对景区的严重破坏。
3、景区的经营管理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它需要各个方面的配合才能进行。有政府的各职能部门,景点所在地居民,旅游产业链中的其它企业,如旅行社、酒店、车队等。只要有一个方面关系没有协调好,都可能导致经营失败。因此,承包或买断者作为个体的经营者协调能力有限,成功的例子很少。第
三、用现代企业制度经营景区模式。这种模式的做法是:景区以经营性资产做价,吸收其它经营成份,组成多元化经济成份的股份公司。用现代企业制度对景区进行经营。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
1、将景区的经营与管理分开。所谓景区的管理是指制订景区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和资源保护监管三项职能。而景区的经营是指以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景区经营行为。包括游客服务、景点维护和市场营销。作为政府派出部门的景区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局,只负责制订景区的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和资源保护监督实施的管理职能。而景区的游客服务、景点维护和市场营销则交由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公司来负责。这样一来,管理者职责清楚,执行有效,经营者以市场为导,效益更好。这种模式为旅游开发和景区保护提供了一个切实有效的制度保证。
2、以专营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有效地避免国有资源的流失。特许经营对一些具有垄断性质
的行业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景区经营需要专营,否则就会出现混乱而无法管理。政府通过有偿出让专营权,既可以保证国家收入,又可以通过专营权的收回或出让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保证政府对景区的绝对控制。以武夷山为例,1999年武夷山景区以国有的经营性资产作价入股,占总股本的51%。吸收民营资本和内部职工以现金入股占总股本的49%。发起设立武夷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景区管委会以营业收入的50%上缴政府作为景区特许经营权费,将景区的经营权交给公司。以下是公司营业收入以及上缴专营权费情况:年度营业额上缴专营权费1999年4000万元未上缴2000年7000万元3500万元2001年8500万元4250万元2002年11000万元5500万元2003年(非典影响)9000万元4500万元以上说明,随公司营业额增加,政府的专营权收入也按比例增加。如果加上税收,政府的财政收入比原来自己经营高出几倍。
(未完,全文共16659字,当前显示145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