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调查报告
关于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
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调查报告
县信访局:
自接到你局关于西湾村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信访转办件(临信字
[2012]10号)后,板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该信访案件认真进行了调查。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
二、信访人基本情况
阎国海,男,汉族,初中文化,1970年1月30日出生,板桥村十社农民,身份证号:622224197001305035;电话:15103925731,0936-5529978。
三、调查情况
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得知,在1998年之前,转湾河开发区是一片荒滩,1998年3月,阎国海向村委会转湾河开发区集资1500元,自投资金2600元在西湾村转湾河十斗二农自开土地14亩,并得到了14亩土地的使用权,张杰栽植了防沙林带。2006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西湾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转湾河进行了土地承包。2011年3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闫国海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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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后阎国海多次到村委会要求处理此纠纷,但因村干部换了一直没有解决。
四、调查结果
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得知,1998年3月,阎国海向村委会转湾河开发区集资1500元,自投资金2600元在西湾村转湾河十斗二农自开土地14亩,并得到了14亩土地的使用权。2006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西湾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转湾河进行了土地承包。2011年3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阎国海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阎国海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
调查人:张杰顾方张荣国宋延新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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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信访事项结案报告板政发〔2012〕10号签发人:朱浩
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西湾村阎国海信访事项的结案报告
县信访局:
收到你局交办关于西湾村四社阎国海反映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信访事项转送通知书(临信访字〔2012〕10号)后,板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确定包案领导,成立调查组,采取走访知情人、询问当事人、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事项
与西湾村转湾河开发区十斗二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
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得知,在1998年之前,转湾河开发区是一片荒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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