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调研报告
宝山镇位于胶南市西北部,总面积117平方公里,辖44个行政村,人口3.1万。近年来,宝山镇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坚持创新,积极探索,真抓实干,把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入点,努力提高工作的实效和水平,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到有效预防、成功化解和防止激化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宝山和谐发展。
一、当前我镇矛盾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反映群众生活问题的矛盾纠纷
此类纠纷占信访总量的50%。主要反映生活困难要求办理低保、企业拖欠工资、村委会欠款、排水管道细或者村庄规划对排水问题重视不够等问题。这类问题有的属实,但也有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合理,处理此类纠纷更要求我们做好细致的调查。
(二)反映土地问题的矛盾纠纷
此类纠纷占信访总量的28.1%。主要反映重点工程占地补偿少和补偿不及时问题、审批宅基地、土地承包权属纠纷等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价值凸显,农村土地等权属纠纷案件大量增加,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压力。这类纠纷往往一发生就是群体性的,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三)反映村干部经济及村财务等问题的纠纷
此类纠纷占信访总量的9.4%。主要反映部分村庄村委会违
1规办事、村财务不公开以及村干部经济等问题。少数村干部滥用职权,村财务个人说了算,村务不公开,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破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这类矛盾纠纷尽管所占的比例不大,但群众反映激烈,影响较大。
(四)邻里纠纷等问题
此类纠纷占信访总量的12.5%。这类矛盾纠纷虽被认为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因处置不及时或不当也可能引发民转刑的案件。
二、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分析
产生以上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级调解委员会缺乏战斗力
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权限、方式和效力都很有限,调解人员的素质与当前复杂的矛盾纠纷很不适应,加之调解组织无经费,调解人员无报酬,长期以来调解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作用很难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很薄弱,导致许多问题由小变大、积少成多。
(二)涉法上访案件仍然存在
个别群众对司法机关处理程序、方式和结果的偏面认识,信“访”不信“法”,使得本应在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却通过上访渠道而大量流向上级党政机关。也有个别群众往往是通过信访或一些非正常手段来达到个人目的。
(三)上访成本低
一方面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如果起诉到法院解决,要交纳诉讼费,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再交执行费,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不少群众上访只需出单程路费,到京赴区上访还有专人接待、吃住费用全免,成本很低。加之近几年群众认为不上访问题就得不到解决,只有上访问题才能得到解决,从而使群众通过上访解决问题期望较高。
(四)部分镇村干部、群众文明素质有待提高
思想道德教育不够深入,少数群众文明素养不高,缺少互谦互让、互助互爱的品质,使邻里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有些引发大的矛盾纠纷,给社会造成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一些干部和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要么不懂法,要么不依法办事。反映在干部身上表现在不依法行政,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处理事情有失公正。表现在群众身上为遇事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是意气用事,动辄上访闹事。
三、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做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镇大局的总体平稳。
(一)领导重视,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为使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宝山镇建立完善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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