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三乱调研报告
公路“三乱”是指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属于行业不正之风范畴,是一种带有公共权力特征的腐败现象。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将严重破坏一个地方的投资环境,加重群众负担,影响政府部门执法形象。为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深入研究治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公路工作实际,对治理“三乱”工作进行调研,深入分析现状,针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一、我段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基本情况
1、治理公路“三乱”成效显著。我段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政策和规章。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治理了公路“三乱”,实现公路无“三乱”现象。
2、公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治理,涌现出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交通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
四是公路三乱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截至2008年,自治区交通、公安、纠风等部门查办公路三乱案件和纠正不规范
执勤执法行为500多起,60多人受到撤职、降级、限期调整、党政纪处分等。处理结果通报全区,并在报纸上公开曝光,起到了惩处一件事、教育一班人、警诫一大片的效果。在重点治理的同时,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交通、公安、林业、农牧部门以外,其他部门都没有上路设卡收费,始终坚持实行各级政府对所辖范围治理公路三乱负总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坚持民主评议制度,对交通和公安等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评议,促进了交通、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五是坚持常抓不懈。自治区各级政府和纠风、交通等部门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坚持明察暗访制度,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一查到底,快速解决,有效地防止反弹,巩固了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
一、当前公路“三乱”问题的主要表现
1.财政保障不足,行政执法经费缺乏的问题。由于体制的原因,我段路政执法经费多年来都没有有效保障,执法人员待遇低,外出执勤补贴少,执法装备差,车辆等后勤保障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从目前情况看,我市交通执法部门人员工资来源基本上是自收自支形式,执法所需经费也基本上都从其上交财政的罚没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决定了有收才有支,少收少支,在部分地区实际中形成了罚款数额与单位预算、个人待遇之间的直接挂钩。虽然我市未发现其它地区出现的向执法人员下达罚款任
务的问题,但长期靠规费及罚没款维持运转,难以从源头上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也容易诱发公路“三乱”行为,引发社会矛盾。
2.不合规的公路执法,造成公路“三乱”。少数执法部门存在办理案件档案不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部分执法人员随意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随意乱罚款、超职权范围执法等。
3.非执法人员上路执法,造成公路“三乱”。有的地方聘请了大量的交通协管员(合同工、临时工),让这些不具备上路执法权限的人员上路执法,参与收费站、治超站等工作,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的相关规定。“治病先查因,对症下药才去根。”究其原因,公路“三乱”问题的产生,有体制改革不配套、法制不健全的因素,也有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一些部门缺乏依法行政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的原因,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受利益驱动,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为谋取团体及个人利益而导致公路“三乱”。
第二篇:县治理公路“三乱”调研报告**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调研
**县纠风办(2009年8月3日)
(未完,全文共14835字,当前显示14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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