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消防大队: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邵政办[2011]146号)和《**市2011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从2011年10月14日起,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现将我局前阶段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提升全员消防意识。
一是通过召开安全专题会、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为顺利开展“119”消防日、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营造出良好的氛围。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广大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专业培训,针对不同对象因人因岗施训,使每个岗位人员都能了解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相应的防火灭火技能,切实提高他们的灭火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手段,积极开展逃生疏散演练活动,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制定并下发《**市林业局关于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对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在“119”消防宣传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强化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高防控火灾能力,积极推动“清剿火患”战役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监管,深化“清剿火患”战役。
按照市政府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消除火患”战役的统一部署,在前阶段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进行督查和指导。一是动员部署到位,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清剿火患”战役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二是隐患整改到位,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实行全部或局部停产整改,制定计划,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取缔关闭;三是督促指导到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积极帮助隐患整改单位解决在整改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建立完善网格化的消防安全监管模式。实行单位(企业)包车间(工区)、车间(工区)包班组(委托队)、班组(委托队)包个人(岗位),全力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单位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每次检查要进行详细记录,排查的单位、场所必须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三、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推动“四重责任”落实。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全面落实消防工作单位一把手负责制,按照“清剿火患”战役要求,细化分解责任,加强督查,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消防检查、教育培训、督促隐患整改等工作职责,定期组织对本系统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三是落实主体责任,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长效机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落实责任追究,依法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把事前追究与事后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认真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五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制度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局“清剿火患”战役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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