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年工作计划
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和各项改革配套措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培植壮大财源
一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市政建设投资力度。统筹管好用活各类财政性建设资金、融资和其他投资,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拉动经济发展。二是立足我区农业资源特点和区位优势,选好扶持重点,培育精品,提高我区城市生态型特色农业的经济效益,稳定农业基础地位。三是综合运用科教兴区、出口贴息、市场开拓、商贸服务业发展等扶持经济发展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四是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加强银政、银企信用合作,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资金短缺的困难。五是抓好财源建设规划,随着泉州市行政中心迁址东海组团,我区将成为泉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必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经济结构调整,财源结构也会相应调整。因此,要做好财源建设规划,培植重点财源,稳固基础财源,拓宽新兴财源,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二)积极认真应对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扎实组织财政收入
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涉及到重新核定财政收入基数,对此要加强与市财政和税务部门的配合,认真核对相关数据,防止既得财力损失,同时要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做好街道收入统计工作,按新体制的收入范围和计算口径调整街道财政收入基数,使街道一级财政体制得以延续。要加大组织收入的力度,健全财政、税务、街道三位一体的组织收入体系,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强化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
(三)进一步完善财政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在全面推进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继续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科学制定预算定额,使部门预算更切合实际。着力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力,部门预算一经批复,除区委、区政府同意新开展的项目或政策性增支因素外,财政不予追加经费。调整预算要严格按法定程序经区人大审议通过。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凡未纳入预算的一律不予采购;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政府采购配套措施,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继续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完善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成效。
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落实好再就业援助政策,促进再就业和居民转岗就业;完善社区工作者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区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筹建工作。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贯彻落实省下发的农村税费改革五个配套文件,组织对各街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专项督查,完成农村税费改革扫尾工作。规范农业税征收,非农税征管机构人员不得代行执法权,农业税完税凭证实行一户一票,切实做到据实征收。建立农民负担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继续加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审核管理力度。对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注重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控制,实行强化招投标管理、现场审核把关、科学合理使用资金等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做好对重点建设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前期方案论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强化财政对基建财务管理职能,对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和监督,规范完善管理职能,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制度。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通过试点推进,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工资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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