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少年法庭审判长先进事迹材料
个人感言。当我看到如今的国家综合实力确实在增强时,我为此常想,虽然犯罪是与国家共存的社会现象,但少年犯罪实在应引起各成年公民关注、预防。无论你是否热爱我们的祖国,不希望家中出少年失足者应是公民们共同的思想。因此作为少年法庭的法官,我以己所长,在审判之余走上讲坛、走进会场普法、诲人、讲道
理,多方预防未成年人失足犯罪,促使正在学习做人的未成年群体向善、爱国,认准路、做有良知的小公民,便是立足审判面向未来在工作,在为推行良好的社会法治之风努力着。如今,经历了许许多多来自人类活动和自然变迁考验的中国人民,在伟大的执政党越来越多注重科学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前进在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大道上,依法治国方略渗透于社会政治、经济建设、军事发展的方方面面。作为比共和国小十岁的人民法官,我将继续以饱满精神探索、奋进。
同志12月曾被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曾获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曾被授予“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1999年至今先后获陕西省三五普法先进个人、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碑林区劳动模范、碑林区建区50周年“十大杰出人物”,市十杰法官,连续十余次获先进工作者称号、少年法庭两次获全国先进集体及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至少年法庭被确定为碑林区和陕西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同志荣获“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严以律己、认真对待审判工作,在少年司法活动中一丝不苟办好每一案。所办案件符合院里制定的各项质量要求。曾获市中级法院组织的“优秀裁判文书”奖。共判处一千三百余名未成年被告人,除写好每一份判决书之外,11月以来给每一个被告人坚持写好“判后帮教寄语”,与公安、检察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转化工作,特别是百余名缓刑少年的改造工作,针对部分缓刑人员不能自觉接受公安部门考查,又不认真按期到少年法庭汇报等情况,她又责惩缓刑人员必须一月交一次日记,经过一年多实验,效果较好;为了使个案感化教育少年被告人工作更具针对性。她引进外地经验对未成年被告开展书面调查活动,得到看守所大力配合,未成年押员在庭前通过对22个问题认真思考、填写,开始自省,为庭审帮教打好基础。
近年来继续在我院少年法庭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主管院长、庭长精心指导下、在陪审员积极配合下,努力搞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采取既符合刑事审判改革精神,又符合“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的工作方法,使我院少年审判的“特殊预防”“再犯罪”工作保持在全国先进行列。4月至今积极探索“恢复性少年司法”在保护被害人利益和挽救少年被告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方面的作用取得了一些经验。今年以来,积极投入到“量刑规范化”的探索性司法活动中,为少年司法更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作出积极的努力,为陕西省、市、碑林区的平安建设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积极参与司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将少年庭的审判活动向“社会预防”、“社会保护”方面延伸,并深入机关、部队、社区、社团组织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未完,全文共9605字,当前显示12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