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监察先进事迹材料
苗小红,31岁,中共党员,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中队长,是一名“和谐执法”先进标兵。工作中,该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不断提升水事执法形象。几年来,该同志所办案件无一例引起诉讼和形成复议,多次被上级评为先进个人和先进妇女工作者。
一、加强学习,规范管理-该同志始终把学习放到所有工作的首位,通过采取集中和自习的方法,切实加强了《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水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效提升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坚持以制度管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水政监察员守则》、《水政监察员职责和任务》、《水政监察工作职责》等相关规定,制订了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制作成牌匾,悬挂上墙,以便所有队员认真学习,对照执行,使水政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二、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水政监察大队是水政执法工作的主要职能科室,既是情与法矛盾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权与利最为微妙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她为自己立了一个十分清楚的界线,既要讲感情、讲亲情,更要讲政治、讲原则、讲道德,一位同事为一件水事违法案件找到她求情,面对朝夕相处的同事,她说“对不起了,老大哥,按原则办事是我们水政执法的基础,请你向你的朋友宣传法律,配合处理吧,我感谢你了”,最终依法进行了处理。
二、严格执法,树立形象
水行政执法是水资源,水工程,水环境保护及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障。为此,只有严格执法监察,才能规范水秩序,对个别当事人或出于对法律的不理解,或出于自身的利益,不配合巡查执法,甚至妨碍巡查执法时,能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当事人心服口服,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教育处罚。既做到了文明执法,又维护了法律的威严。3月,对某企业取水许可证检查过程中,一家印染企业的法人发生了变更,但并没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她对其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但该企业负责人认为自己用的还是原先的井,拒不办理。面对不理解,她耐心细致的对其做思想工作,说明了变更手续的重要性,最终使这位企业负责人心服口服,办理了相关手续。
面对每起水行政案件,她深知案情就是责任,案情就是命令。案情不等人,错过第一时间,就很难掌握第一手证据,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节假日,当接到每一起案情时,心里就坚定地对自己说:你是一名中队长,一名党员,自己不冲在前面谁去冲。也正是这种信念一直鼓励着她、激励着她、鞭策着她,促使她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进步。也真正才感悟到怎么做才能发挥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如何做才能创先争优,大家都知道,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集中体现,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是要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勤奋学习,扎扎实实地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表现在水政执法人员身上,就是要增强创新意识,把水政监察工作作为第一要务,立足本职,坚持埋头苦干,不事张扬,形成重实际、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每项任务都不说则已,说了就干,不干则已,干就干好,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来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基层的水利工作者,她深刻领会党的先进性要求,自觉接受党的培训,积极学习与水利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和专业知识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自己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自觉性。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求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的意识,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我县水利事业做出了她积极的贡献。
2011年10月24日
第二篇:水政监察制度水政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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