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人员先进事迹材料(兴山陈兵)
第一篇:路政人员先进事迹材料(兴山陈兵)陈兵同志先进事迹
陈兵,男,汉族,1983年3月出生,现年34岁,兴山县公路管理局古洞口治超站班长。2001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服兵役五年,2003年12月入党,2007年1月于兴山县公路管理局工作至今。在部队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并荣获个人嘉奖一次;入职以来,先后在县公路局高岚路政中队、流动治超中队和古洞口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检测站从事路政执法和公路治超工作,并屡获殊荣,2009至2016年连续8年被评为单位先进个人,2010年12月被兴山县交通运输局授予“‘十一五’期间交通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是县交通行政执法、路政治超工作的标兵。
多年来,无论是在部队,还是在地方,该同志在思想上始终做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忠于人民,用真诚的工作热情,充足的工作干劲,脚踏实地地做好手中的工作,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模范风采。
一、扎根基层、恪尽职守,打造百姓的服务窗口。
多年来,该同志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把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的理念贯穿于本职工作中。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他还潜心钻研专业知识,经过多年锻炼和实践,在政治上日渐成熟,在工作中独当一面,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2014年6月,适逢三峡库区高边坡公路水毁高发季节,他在宜(昌)兴(山)省道s312线兴山县古夫镇柚子树路段执勤,冒着淅沥的风雨24小时坚守岗位,手推熄火抛锚机动车,背负老人涉水过路,救助落难车辆行人不计其数;他在古洞口治超站上班期间,始终坚持为司乘人员热情周到服务,两次拾到手机及时上交,并通过查找监控视频迅速找到失主,保持了一位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
二、谦虚谨慎、爱岗敬业,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
从部队退伍到路政执法岗位工作后,为了适合新岗位的工作需要,他感觉到自己在公路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太缺乏。于是他从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需要。又开始对岗位专业知识进行了新的研究,不但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积极掌握了一名公路执法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规范要求。多年来,他一直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八不准”和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五个规范要求执行,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把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
在执法过程中,在遇到复杂问题时,他都坚持做到文明执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他向当事人解释的原则。公路沿线的村镇很多,经常有不自觉的群众占用公路堆放杂物、私自增设平交道口,在接到公路部门的整改通知后,仍然固执己见,每每遇到这样的群众,他都耐心地和当事人解释,向他们宣传有关公路法律、法规,使复杂的问题得以圆满地解决,使路产路权得以很好地维护。近年来,该同志参与查处的路产损失案件就近500起,查处逃逸车辆、三超、超限超载车辆200多起,并认真做好档案资料。该同志个人负责整理完成的档案资料合格率高,在上级部门的检查过程中,多次获得好评。
三、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做为一名路政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遇上很多“后门人情”的烦恼。但陈兵时刻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从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的工作作风,多次得到了领导和相关单位的好评。
第二篇:路政人员先进事迹材料(兴山郝明瑞)郝明瑞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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