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先进事迹材料
“四五”普法先进事迹材料
自“四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心工作,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着力在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对象普法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环境。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四五”普法各项工作
1、健全完善普法工作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建立和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系统干部依法行政培训,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常态化。
2、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试。3月12日,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局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举行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参加人员21人,合格21人,合格率100%。
二、突出重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一是着力抓好以《社会保险法》为重点的政策法规宣传,引
导人民群众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展示社会保险成果,普及社会保险知识。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各类群体自觉履行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为强化宣传效果,县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人流量大,人群密集的地方同步开展了《社会保险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3000余份、展出《社会保险法》图板10余块、设立咨询台5个,接受各类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努力使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险法》看的懂、听得进、记得住、用得好。
二是抓好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的劳动维权和监察执法宣传。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此次书面审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和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自查、集中审查、复查总结三个阶段,主要审查全县各类用人单位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情况;遵守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遵守社会保险登记及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社会保险费缴纳规定的情况;执行就业准入规定和职工培训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
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等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通过此次书面审查,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以“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抓手,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积极充分利用4月“宪法、法律宣传月”,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中不断拓展阵地,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并通过电视台开展多方位的宣传活动,努力做到报刊上常有文章、电视里常有图像、广播中常有声音,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四、完善普法学习制度,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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