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总经理:兰玉海
总工程师:田奎国
审
核:喻礼
王金政
编
制:赵
勇
编制日期:2013年6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充分保护好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使企业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及作业环境中能够造成劳动者健康危害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职业病危害及损失,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现场所有作业单元的职业病因素的应急救援处理。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基本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可概括为三类:
1、在生产过程中有关的职业性危害因素。与生产过程有关的原材料,工业毒物、粉尘、噪音、振动、高温、辐射、传染性因素等。
2、与劳动过程有关的职业性危害因素。领导制度与劳动组织不合理均可造成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3、与作业环境有关职业性危害因素,指不良气象条件。厂房狭小、车间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等。
以上三项属生产过程中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其性质可分为:(1)化学因素:如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2)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辐射、噪声、振动。(3)生物因素:炭疽杆菌、霉菌、布氏杆菌、病菌、真菌等以及与劳动过程有关的劳动生理、劳动心理方面的因素,以及与环境有关的环境因素。
四、条件
构成所称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4个条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职业病。
五、组织结构及职责
1、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兰玉海(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指挥:黄英(工会主席)、田奎国(总工程师)
成员。职业病防治办公室(人资部)、财资部、营销部、安全与环境监察部、救护队、调度室、机运部、综合部、各工区负责人。
2、职责:
(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或现场预案);(4)报告上级机关,与地方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难情况;
(5)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6)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7)监察应及早作人员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8)决定救援人员、员工、家属从事故区域撤离,决定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从事故影响区域撤离;
(9)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以支持反应组织;
(10)批准新闻发布;
(11)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12)决定矿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各单位事故应急演练。
3、指挥部下设抢救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刘明(安全部负责人)成员:安全部所有成员应急电话:0857-7445038职责:
(1)承接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成员到救护队集合;
(2)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3)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5)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纪录;
(6)组织各类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监督各单位事故应急演练。
六、应急救援事故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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