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应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溺水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和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沪昆客专湖南段工程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沪昆客专杭长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株洲轨道板场全体人员及作业队全体人员。
三、工作原则及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防溺水岗位责任制,提前做好防溺水准备工作。从严务实,规范管理,重在预防。努力将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降至最低。
四、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五、防溺水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1、成立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林海、范青任组长,周晓凡、高巍嵬、杨涛、石国基任副组长,程亮、慕杰、王效良、周华、田家辉、周奎奎、王春会、宁琳、燕洪武、崔根生、黄增光、王海涛为成员,负责防溺水
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质量部。
六、防溺水抢险应急响应
(1)如发生溺水事件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现场应急处置分队队长(1分队)→项目部应急处置分队队长(2分队)→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
(2)溺水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1、现场发现人:一旦发现有人落水,应立即进行现场急救措施,如若能力有限及时向附近人员和现场值班人员报告求救;
2、现场值班人员一旦接到求救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现场应急处置2分队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通知医务人员做好基本救助。
3、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一旦接到求救后,上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度,并立即通知应急处置1分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进行救助。
4、根据现场情况,抢险方案负责人杨涛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查明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
5、疏散引导负责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疏散围观人群,并做好保密工作,避免产生不良影响,如现场有人员受伤,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或直接拨打“120”急救,并安排人员到路口引导急救车。
6、现场应急救护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
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佳医院。
7、案件发生后,后勤保障部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犯罪嫌疑人被捕或盗窃事件现场勘查结束后,可以响应结束。项目部应急协调小组负责做好事件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信息联络小组在项目部应急协调小组的指示下,及时向项目部应急办报告事件过程,包括分析情况,明确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等内容。
2、调查评估
由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以盗窃事件财产损失进行调查统计,交项目部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要求逐级上报。同时,项目部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事件)的预防预警、组织指挥、应急救援等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株洲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电话:120
株洲市中医医院联系电话:0731-28290020
株洲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31-28203243
沪昆客专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部电话:8236332682363346
急救电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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