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cgyc/ag-b-06为及时解决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和整改职责、要求
1.总经理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全面负责。
2.安全环保科是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归口部门,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有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
3.对各类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四定、三不推”,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上级。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避免隐患酿成事故。
4.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二、定期排查、分级制度
1.总经理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排查活动,排查生产经营环节的事故隐患;
2.安全环保科、各车间每月组织一次排查活动;
3.班组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以下死亡或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并按照“五落实”(落实整改内容、落实整改标准、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人)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隐患治理、监控。
三、建档制度和要求
1.安全环保科负责建立隐患治理台帐。每月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建档、统计分析。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安全环保科要及时下达隐患治理通知书,由各部门、车间、班组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按时完成,不得借故拖延。对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积极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并制定隐患治理方案,限期整改。
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以下死亡或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
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1)风险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来源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治理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4、当遇有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必须书面向直接主管部门和政府报告,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确认。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5.当遇有本公司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直至停产。
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隐患治理期间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事故隐患监控制度
1.公司各级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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