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低保办理方面优亲厚友的整改措施
一、规范自身。低保或公(廉)租房经办人员在其近亲属办理低保或公(廉)租房过程中,应主动回避,不参与相关环节的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优亲厚友现象。
二、强化服务。坚持自下而上的工作程序,坚持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或张榜公示。对已经纳入低保或公(廉)租房分配范围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保低保或公(廉)租房分配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三、督查到位。各社区要按照“三榜公示”的程序,将每次新申请低保或公(廉)租房人员汇总表对外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镇纪检委要进行督察或抽查。
四、责任追究。在办理低保或公(廉)租房分配的过程中,对故意隐瞒近亲属关系等原因造成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被纳入低保或分配到公(廉)租房的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谁审批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
五、做好宣传。在各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新的政策通知,确保群众知晓低保或公(廉)租房评定条件及程序,有效避免在低保或公(廉)租房分配源头上欺骗群众或暗箱操作等行为。
六、认真评议。严格坚持低保或公(廉)租房分配公开评议程序,做到低保或公(廉)租房申请、调查、评议、审核、上报、审批等各个环节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七、严格公示。各社区新申请的低保或公(廉)租房对象必须在社区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内容或公示时间作统一规定,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异议的进一步调查核实,及时处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八、及时兑付。实行低保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将低保金面对面发放到低保户本人手中,并要求收取人签名,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第二篇:【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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