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十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
矿属各单位:
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要求,为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在现场得到全面落实,特制订《北辛窑煤矿应急安全防范措施》。
一、矿成立落实“应急安全防范措施”领导小组
组
长:董事长副组长:各分管矿领导
成
员:各副总、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二、“应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方案
(一)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流程及责任追究制
1.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流程
(1)地质测量科根据北辛窑煤矿矿井水害类型和危害程度,每五年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每年要编制、修订矿井水害处理计划、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报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审批,并逐步落实。
(2)地质测量科按照矿井生产接续计划及实际生产情况,分析各采掘工作面及相邻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老硐、老空区积水情况,物探、钻探等勘探成果,对所生产采区逐头逐面进行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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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在水害隐患排查的基础上进行水害预报。
(3)地质测量科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工作。
(4)每年1月20日前,地质测量科编制完成年度防治水计划和措施,经地测副总工程师审核,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逐步实施。
(5)地质测量科根据水害隐患排查的结果,编制水情水害预报,水害年报于1月10日前提交;季报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提交;月报于每月5日前提交;周分析于每周三提交,特殊情况可延至周四提交。
(6)水害预报内容包括。水害地点、水害类型、水害级别、含水层、水文地质条件简况、积水区范围、积水量、积水深度、预计涌水量大小、施工单位、责任单位、预防及处理措施等,并附采掘工程平面位置示意图。
(7)水情水害年报、季报、月报,经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采掘区队、生产管理科、安全监察科、调度室等单位及有关领导。水情水害预报发放要有签收表。
(8)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内有积水、淤泥、水文情况不清或者由于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分析存在水害隐患时,地质测量科提前5~6天发放临时水害通知单,待采取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施工单位才能继续施工。
(9)各采掘区队技术员根据地质测量科提供的水情水害预-2-
报,编制相应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使每位职工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严格按照措施执行,确保巷道的安全施工。学习要有记录、签字。地质测量科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的记录。
(10)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反馈的信息,地质测量科水文技术人员及时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当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地质测量科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分析水文地质资料,并以临时水害通知单的形式进行补充预报。
(11)地质测量科对上年度、季度、月度的水情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并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上报公司。
(12)水害年报、季报、月报、周分析、临时水害通知单,及其年、季、月水文地质情况总结按年装订成册,放入档案室保存,存期1年。
2.井下探放水工作流程
(1)当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积水区或其他对安全生产有威胁的含水体前,地质测量科编制相应区域的探放水设计(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2)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或地测副总工程师组织地质测量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调度室、通风科、采掘区队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会审,由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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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签发后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措施执行。
(3)探放水工程施工前,采掘单位准确控制探水位置,按照探放水设计的要求及时挖掘水仓,安装、完善排水系统,以保证探放水时正常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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