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自查报告
统计自查报告一
一、通过对我镇镇、村两级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的统计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自查,我镇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
1、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2、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4、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
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5、没有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6、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二、我镇在抓好统计基础工作中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了镇统计站、统计站由党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计生办公室、经管办公室组成。人员有党政办主任、政府统计员、计生统计员、经管统计员,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2、政府、计生、经管、教办、公安及9个村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员。
3、镇、村统计工作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档案。
4、统计工作制度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5、政府专职统计员按文件要求持证上岗。
三、存在问题:
1、少数兼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还不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
2、村级由于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直接影响统计人员的工作情绪,造成部分统计表册不健全。
3、村向各部门上报的表册数据有不统一的情况。
4、企业上报统计报表屡次迟报统计资料和数据失真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经政府及执法领导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纠改措施:
1、每月统计站对村级统计员进行一至二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2、进一步做好村级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人员队伍;
3、建议上级统计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加大执法力度;
4、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
一、完善。
真正做到向各级领导体统制定政策真实可用的统计资料。
统计自查报告二
20xx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市统计工作要求,积极发挥统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xx年县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总结与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量身定做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国情国力普查工作。20xx年1月1日,我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正式启动,按照三经普方案及进度要求,全面完成了普查单位的现场登记、数据采集、质量评估及资料汇总等各项工作,共登记个体经营户29045户、单位3720家,其中四上单位126家。两次代表市接受省政府督查组的检查,其工作成效得到充分肯定;2名同志被评选表彰为全国最美普查员、
全省最美普查员,获得省政府经普办表彰的先进集体1个(县统计局)、先进个人2名,获得市政府经普办表彰的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9名。
二是认真搞好统计服务。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全力跟踪服务,强化预测、预警、研判、统计分析等,每月按时报送快报及分析,每季度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发布年度统计公报,编印《统计公报》、《统计月报》、《调研与分析》等,撰写月度、季度统计调研分析38篇,统计信息95篇(条),发布《统计月报》12期;围绕建筑房产市场、投资统计、农村耕地撂荒、规上服务企业、园区工业、经济普查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13篇专业分析与专题调研分析成果,得到县领导肯定与省、市统计局转发。省统计局副局长陈智和人口处、社科处、核算处、综合处、投资处的领导莅临调研工作;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多次到调研,赢得了他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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