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三乱自查报告
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执法队伍,推进依法行政,防范公路“三乱”,改善投资环境,巩固我局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确保我局无公路“三乱”行为,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依粤府办[1996]88号文的有关要求,采取了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秩序,推进依法行政,改善投资环境,作为基层公路管理部门,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的文件精神,切实坚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防范公路“三乱”现象,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管线领导任小组组长,协调、指导、监督本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为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局强化执法队伍管理,落实了公路“三乱”
工作责任制,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害群之马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顿,我局的目标是,通过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管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保持辖区内公路无“三乱”,经得起上级的明查暗访,为改善我区的投资环境贡献公路人的力量。
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我局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对上路执法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没有上路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安排上路执法,要求所有上路执法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执法证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执法程序,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查取证,实行罚缴分离,对可罚可不罚的违章行为,一律采取正面教育,责令纠正和实行警告措施,严禁随意乱罚,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上路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和汕头市有关收费和处罚规定。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罚款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罚缴两分离和全额上缴财政,收费、罚款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或监制的票据。
对在执法过程中不依法行政,出现“三乱”问题的人员,坚决依照《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1996年9月25日第16次部长会议通过)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决不护短,确保本辖区内公路基本无
“三乱”。
三、总结经验,常抓不懈。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治理公路“三乱”,改善投资环境是一项艰巨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对治理公路“三乱”,我局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保持高压态势,以防反弹。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我局全面检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不断促进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上新台阶,确保辖区内公路基本无“三乱”,进一步改善我区的投资环境。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公路“三乱”自查报告伶俐大队治理公路“三乱”自查自纠报告
为有效预防公路“三乱”行为,***大队在区高管局、路政总队以及**支队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各项自查自纠活动,确保了路政队伍的廉政性和规范性,至今,大队未发生任何一起公路“三乱”行为。现将大队治理公路“三乱”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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