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企业自查报告
xxx地方税务局:
我公司根据贵局要求,对xxx年xx月xx日(注册日)到20xx年xx月xx日止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检查期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xxxx企业,我公司注册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注册资本:xxxx万元,企业负责人:xxx。企业现在正常经营。
二、企业经营情况:
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情况。
三、税费缴纳情况
我公司自xxxx年至xxxx年xx月xx日纳税情况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
应交数、已交数。
(二)、代扣代缴税款
1、建安税:
应交数、已交数。
2、个人所得税:
应交数、已交数。
(三)、营业税及附加(流转税)截止xxxx年xx月xx日营业税及附加缴纳情况:
营业税:元
增值税:元
城建税:元
教育费附加: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元
水利基金:元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应交数、已交数。
(五)、印花税:
1、合同印花税。应交数、已交数。
2、注册资金印花税。应交数、已交数。
(六)企业所得税:
应交数、已交数。
(七)契税:
应交数、已交数。
附注。上述数据由于是取自财务账簿,手工加计,可能稍有出入。
第二篇:企业涉税自查报告企业涉税自查报告
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
企业涉税自查报告
自查期间,各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其中,四个主要税种的自查内容和要点如下:
一、增值税
(一)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向经销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6.是否存在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7.是否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8.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9.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10.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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