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自查报告
告
一、2011年度机构运营及保险代理业务经营情况2011年度本机构主营业务规模、与保险代理业务相关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实现的代理保费、手续费收入、代理险种及各险种手续费分析。
二、2011年度与保险机构合作情况与保险机构的合作情况;2011年合作业务量前五位保险机构及业务情况。
三、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本机构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宁波市车商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代理业务自查自纠工
作的具体情况。
四、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包括问题表述、相关
数据及原因分析。
五、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所采取或下一步将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篇二:保险自查报告
华峰信用社
关于对代理保险业务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操作、防控风险,促进保险代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我社按照县联社下发的《关于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开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晋银监办〔2011〕191号)的要求,对我社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险代理人资格,我社现在所有人员均未取得相关保险代理资格。这样不利于我社代理保险业务的开展。
二、销售及宣传情况,经过检查未发现我社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在销售过程中未擅自增加保险责任、金额。宣传方式主要为营业柜台宣传,无违反相关规定行为。
三、财务方面,经对保险财务凭证的检查,暂无发现违规行为。存在的问题:
一、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保险代理许可证》。
二、应在销售保险产品的柜台设置明显标志。
三、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我社制定的意外保险投保提示。
四、应由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
华峰信用社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篇三:保险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公司下发的《转发广东保监局关于对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及检查工作的通知》文要求,xx市分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关于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内容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有效开展自查工作,根据广东保监局要求,河源市分公司成立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总经理
副组长:xx总经理助理
组员:xx(理赔中心经理)
xx(客户服务管理部经理)
xx(销售管理部经理)
(二)工作小组
组长:xx(销售管理部)
组员:xx(理赔中心)
xx(客户服务部)
xx(销售管理部)
二、自查工作内容及结果
由于xx目前没有xx寿险机构,因此暂无开展相互代理业务,因此,本次自查工作主要围绕广东保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开展。
自查内容主要针对自评表中《关于印发的通知》的六项内容开展检查工作。
(一)与代理机构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完整性
2010年9月1日后,xx分公司使用的是省公司统一的兼业代理合同版本,其中对代理业务险种、代理手续费结算标准、结算办法、代理手续费结算专用账户等内容均有列明。
2011年11月开始,按照保监局要求,各兼业代理机构正在申请新的财险手续费专用账户,此项工作还未全部完成。
整改措施。xx市分公司财务中心要求12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自评分为18分。
(二)与代理机构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合规性
目前,所有保险代理合同都是和分公司签订的,不存在分支机构与中介签订合同的现象。
自评分为10分。
(三)与银邮类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完整性
河源市分公司按照省公司要求,按时向省保监局上报《××公司保险代理合同基本要素一览表》,并列明了具体内容。
自评分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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