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贯彻落实“三农”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村干部的工作直接涉及广大群众的利益,其职务犯罪直接侵犯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农村经济发展秩序,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引起各级组织和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预防和打击,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调查发现,近年来,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一把手”犯罪突出。涉案犯罪主体主要是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乡镇站所所长,在2004年以来的村级干部贪污贿赂案件中,“一把手”犯罪占70%。
二是共同作案呈上升局势。村级干部犯罪由原来的单人犯罪向多人共同犯罪发展,特别是主管财务的村支书、村主任、村级财务会计共同贪污贿赂案件数攀升。
三是作案手段多样化。主要是采取开假票、白条入账和虚列支出、少计收入等手段贪占村级项目资金;采取截留、收入不进账等手段私分、挪用公款;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粮食直补及退耕还林等惠农资金。
四是涉案金额逐年增大。2004年以前,村级干部犯罪金额均在1万元以下,但在2004年以来查办的案件中,1万元以下的只有2件。
客观分析,造成村级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村级干部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素质不高,平时不注重学习,在理解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上一知半解,开展工作凭经验、凭蛮力、凭“热情”,缺乏为群众谋利益的思想观念,容易产生“拿点用点没啥”的法盲心理,最终导致犯罪。二是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部分村支书、村主任搞“一言堂”,致使村民决策制度、民主议事制度流于形式;村务公开不全面、不具体,形式单一,且不能长期坚持,透明度不够,知晓率低;部分乡镇和职能部门对村级组织监督管理不力,致使一些村级干部自律意识差,顶风违纪。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村级组织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和审批规定,会计出纳一人兼,有白条入账、账目不全、记账不及时等现象,尤其在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惠农资金上,存在冒报虚领等问题。四是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够。近年来,对于职务犯罪的案件处罚普遍较轻,监管、教育机制不健全,打击、预防结合不到位,降低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和对执法部门的信任,助长了部分村级干部的腐败。五是村级班子不健全。由于各种原因,村级班子成员流动性较大,出现空挡,财务不能及时交接;个别村级班子搞不团结,各自为政,造成一些人有机可乘,甚至出现“你捞一把我也要捞一把”的现象。六是村级干部工资报酬及村级经费标准低。目前,村级干部工资年均4000元左右,明显低于其他行业工作人员工资水平,除去电话费、交通费等开支,所剩无几。村级经费一年只有3000—3600元,远远不能保障村级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打击和预防村级干部职务犯罪,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上下协作,强化措施,严加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还农村一块纯净的天地。
一、加强村组织建设,提高村级干部素质
(未完,全文共19467字,当前显示123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