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法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引导党员干警明确岗位职责,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扎实推进法院惩防体系建设。现结合正在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牟法院做法如下:
一、确定目标
各部门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党务公开工作同步实施。要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流程紧密结合,以岗位职责为切入点,以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为主线,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思想防线、制度防线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政策阳光化、权力明晰化、责任全员化、风险明示化、管理精细化、防范科技化”的防控体系。
二、明确范围
重点是各部门拥有审判权、执行权等业务处置权和自由裁量权的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
三、核准内容
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区分领导岗位、中层岗位、一般岗位三个层次,查找岗位履责、业务流程、规章制度三个方面的廉政防线,对查找出的岗位廉政风险,按照三
1个防线等级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进行科学化、系统化防控管理。
四、具体方法
(一)排查廉政风险。
1、排查三个方面风险。以保证职务行为廉洁性为目的,围绕审判业务工作运行中的各个环节,着重从三个方面查找廉政风险:
一是岗位履责风险。(1)领导岗位风险。院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查找自身在重要事项决策、审判执行管理、任职任免、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2)院中层负责人岗位风险。根据审判、执行、财务制度、行使业务处置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3)一般岗位风险。非领导岗位和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审判、执行、人事管理、财务制度和职权使用权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二是审判执行业务流程风险。查找因未能对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流程各环节进行精细化分析和固化、致使在审判、执行、人事管理、财务权利运行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如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事项不透明、衔接不紧密、标准不统
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规章制度风险:查找因未能根据社会发展变化以及
2党风廉政建设形式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致使制度设计陈旧滞后或执行不力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完善各项制度不及时,制度设计有漏洞或相互矛盾,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制度规定不到位,制度规定随意变通、执行走样,机制缺乏相互支撑、制约,权利运行失去有效监督等问题。
2、评估风险等级。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从风险发生机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方面进行评估,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表示风险大,二级次之,三级较小。同时,根据岗位职权大小和风险点多少确定风险等级。
一级风险岗位。指直接行使审判、执行权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利的岗位;
二级风险岗位。指具有建议、审判、执行、监督和执行等职责,直接行使部分上述权力的岗位;
三级风险岗位。指内勤等基本没有审判权、执行权及案件管理权,较小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
3、规范查评程序。在排查、评估岗位廉政风险工作中实行“个人找、相互查、庭室审、群众评、班子定”的办法进行。在自己查找和干警帮助查找的基础上,在部门内部进行互评、查漏补缺,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廉政监督员的意见,特别是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各部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理、研究和吸收,最后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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