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我校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教师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党支部改选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责任
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对不按规定执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四、党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程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本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内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单位党组织的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单位党组织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如实登记,归档备查
第二篇: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校党总支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学校党总支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学校党总支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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