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人大监督 履行环保职责
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为落实史上最严新《环保法》、推进全区环境质量改善创造了有力条件。作为环境保护职能部门,我们要积极贯彻落实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的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实实在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切实实改善环境质量。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不断完善环保宏观工作部署、健全工作制度;有利于广泛听取社情民意,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们必须不断强化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坚决维护人大权威。
二、围绕环保主业,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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