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法制科关于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表态发言
近日分局下发了《队伍正规化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法制科还被确定为分局正规化建设的试点单位,对此我们既感到荣幸又感到责任重大。《实施意见》讨论稿提出了“执法执勤正规化”这一关键词。围绕队伍正规化建设这一中心工作、结合我局
执法现状,我们提出“你执法、我放心,你服务、我满意”的口号,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执法执勤正规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我们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执法执勤正规化”的落实: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开展法制培训是全面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我们将结合我局民警的实际情况和实战的需要,点面兼顾,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是抓基础,全面培训。对于涉及日常办案的重点法律法规要对基层民警进行全面培训,打好民警的基础素质。二是抓难点,重点培训。针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中的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分局法制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专门讲课。三是抓典型,实案培训。今后我们将从信访、复议诉讼等案件中选择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的形式,对民警进行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四是抓探索,强化理论研究。立足我局执法工作现状,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专项课题调研,开展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探讨,努力推动基层执法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为了促使广大民警扎实开展学习,使各项培训取得实效,根据《队伍正规化建设实施意见》,我们还将对担任执法职责的民警进行执法资格的认证。
二、服务与监督并重,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执法监督主要是起警示作用,防止执法偏差,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种帮助和服务;法制服务是指在法律的总体框架内为现实斗争提供法制保障,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及时调研、介入,指导实战。今后我们要重点调研和介入重大群体性事件、妨害公务案件以及规范取保候审等措施的运用,确保执法质量。特别是推行行政案件网上审核审批后,原有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发生变动,为了确保质量我们打算每月上门对办案单位当月的所有案件进行阅卷和案件质量复评,开展针对性地随机性抽查,保证每一起案件都纳入法制部门的执法监督范围内。
三、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今年以来,我们重点抓好执法单位案件质量基础、法制部门重疑难问题研究和领导审批把关三个环节,在健全了执法之星、法制培训考试、办案单位案件质量初审评判等制度的基础上,又根据案件网上审核审批这一新情况、新要求建立了责任追究、兼职法制员等办案制度。同时省厅在04年7月还发布了《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因此可以说,在执法方面我们最不缺少的就是“制度和规范”,我们下一步主要是在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不断规范全局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完成两个试点任务今年我局被省厅法制处确定为全省案件网上审核审批的试点单位,法制科又是分局正规化建设的试点单位,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网上审批试点工作推行过程中,我们和全省各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接触,深深感到要保持这一良好局面的压力。我们全科同志决心要以这次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契机,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全力抓好两项试点工作,努力在执法服务、内务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在机关单位中先行一步,找准突破口,以更高的标准来建设,以更快的速度来整改,不断改进和提高自身正规化建设,为分局机关单位的队伍正规化建设作好引导示范作用。我们的目标是“广大民警的执法要让分局放心,法制部门的服务要让全局民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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