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讲话稿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质
(一)课程概念
综合实践活动课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的综合应用的实践性课程。它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领域。作为一种独立形态的课程,就学习内容和学习目的而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种经验性课程。因为它超越了具有严密的知识体系和技能体系的学科界限,强调以学生的经验、社会实际和社会需要的问题为核心,以主题的形式对课程资源进行整合,达到有效地培养和发展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究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的目的。
就学习方式而言,它是一种实践性课程。因为它是学生对实际活动过程的亲历和体验,注重学生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方式,转变了过去学生那种单一的以知识授受为基本方式,以知识结果的获得为直接目的的学习活动,强调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如探究、调查、访问、考察、操作、服务、劳动实践和技术实践等。
就学习的空间而言,它是一种向学生生活领域延伸的综合性课程。因为它强调超越教材、课程和学科的局限,在活动时空上向自然环境,学生的生活领域和社会活动领域延伸,密切学生与自然、与社会、与生活的联系。
就课程管理和发展而言,它又是最能体现学校特色,满足学生个性差异的发展性课程。因为它集中体现了新的课程管理和发展制度。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由国家统一制定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实际上现在还没有课程标准,只有指导刚要),地方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地方差异加以指导,学校根据相应的课程资源进行校本开发和实施。因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仅仅是哪一级的课程,它体现了三级课程管理制度的特征和功能。
综上所述,综合实践活动不是教学层面的一种教学活动方式,而是课程层面的一种具有独立形态的课程,它着眼于发展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探究能力。根据这个概念,我们应该澄清几点认识。第一,综合实践活动课不是活动课,它与课外活动、活动课以及学科课程中的活动教学有本质的区别,又有必然的联系。它们的区别简单地说有两点:
一是“活动课”依然是一个教学层面的概念,缺少课程意识,而综合实践活动则是课程层面的概念,它涉及课程开发、设计和实施等层面的问题。通俗点说活动课的内容与组织形式都比较单一,它是根据教学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辅助的教学手段。而综合实践活动课,它是以学生的经验、社会实际和社会需要的问题为核心,以主题的形式对课程资源进行整合的课程。既然是课程,那么它的内容与组织形式都比活动课要复杂的多。
二是是“活动课”的目标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有差异。活动课目标有一定的局限性,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力求反映学生的多方面需要,更关注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注重发展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各学科良好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发展。总的来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更趋向于社会要求与学生个体需要相统一。
《课程计划》规定“活动课”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晨会(夕会)、班团队活动、体育锻炼、科技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校传统活动。这些内容依然局限在学校范围内。而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具有明确的课程领域观念。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和信息技术教育等活动领域,并要求这些活动领域围绕学生与自然、学生与社会、学生与自我和学生与文化等序列来展开学习活动,从而使学生与自然、与社会与生活联系更加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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