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委成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创造性开展学校各项工作,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增进团结,改进作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可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随时召开。遇特殊情况可延期召开。
2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
2.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规定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党政重要决策的情况。
2.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情况。
2.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2.4改进领导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情况。
2.5其他重要问题。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
3.1党委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各领导成员的意见。
3.3根据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3.4党委民主生活会时间、重点议题和需要学习的文件提前七天通知每位领导成员。
4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或由书记指定其他出席人召集和主持。党委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无故缺席,因特殊原因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材料,请人在会上代为宣读书面发言,并列入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党委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各党委成员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分清是非、增进团结、克服缺点、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6对党委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集体和个人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民主生活会情况和会议记录要整理存档。同时,党委民主生活会中适于向群众通报的内容,要及时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篇: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委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或扩大会)。每学期末召开。
2.召开生活会的前一周,由院务办负责把生活会的内容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书面通知每个委员。党委成
员应按要求作好充分准备,认真写好发言提纲。
3.召开生活会前,纪委和组织部要深入各总支、支部及党员群众中去,收集了解基层干部党员群众对党委
班子及成员个人的意见,在综合分析、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委和成员个人。
4.开会前,由纪委和组织部负责事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通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并邀请其出席会议。纪委专职副书记和党委组织部长列席会议,做好记录,会后负责整理,分别报送省高校工委、市
纪委、市高校工委。
5.在生活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发扬我党历来倡导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优良作风,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增强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和
战斗力,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6.对生活会上所涉及的内容,要严守组织纪律,不准随意传播和扩散。
7.党委对每次生活会提出的主要问题,要认真研究,切实制定整改措施。由纪委负责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
并在下一次生活会上报告整改情况。
二、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1.各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必要时可吸收非党行政领导参加)。
2.生活会前由组织委员到所属支部、小组认真了解干部、党员群众对总支班子及成员个人的意见,并将意
见汇总后及时提供给总支和成员个人,每个委员要认真做好准备,拟好发言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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