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依据《党内监督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好党委班子和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集中安排时间,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三、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一般应提前10天左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得到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民主生活会有序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认真自我剖析,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党委班子成员,除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外,要自觉地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内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并给予指导和监督。发现支部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要求重新召开。
五、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镇党委的要求,针对本支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严肃地组织党员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六、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以确保民主生活会真正收到实效。
七、党委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委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八、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将党员、干部提出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用书面形式如实上报到镇党委。党委按照规定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如实上报上级。
第二篇: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召开,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精神和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解决矛盾问题。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向与会党员干部通知,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要充分体现党内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会后由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
8、党员和干部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相互谅解与支持,形成团结统一的共同体。
第三篇: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严格党内监督,解决党委班子自身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
(一)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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