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日期:2011-06-24来源:作者:
1、民主生活会参会范围是。局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及部分党员参加。
2、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两次或两次以上),要按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3、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要求、内容要事先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做好充分准备。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一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进行自我剖析。每名科级干部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政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二是对其他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传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5、民主生活会要畅所欲言,每名科级干部都要认真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班子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要以诚相待,以理服人,相互尊重,相互谅解,互相支持,不闹无原则纠纷,不搞一团和气的好人主义。互相批评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达到批评,教育,团结的目的。
6、局主要领导是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负担起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7、民主生活会主要议程:采取多种方法,主动征求上级党组织,主管领导,本级机关,下属单位和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见,找准班子建设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1)真诚开展谈心活动,班子“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互相之间,党员干部领导与分管负责人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意见,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
(2)认真撰写、审阅发言提纲。依据《党章》有关规定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找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同时,要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审阅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
(3)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共同营造敢于讲真话、勇于讲实话的良好氛围,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与批评要高标准、严要求、不护短、不遮掩,批评他人要严之有据、善意帮助,坚决克服和纠正那种只谈工作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真正达到思想见面、人人提高的预期效果。
(4)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每名科级干部要针对查找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要真知真改,付诸实际行动,狠抓整改落实;对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要按集体决议和组织分工,勇于承担责任,积极破难题,逐项抓落实,努力求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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