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最新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交接班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生产效率,防止各种机械事故的发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机械化作业的优势,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租赁中心范围内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和交接班制度。
2.
组织与职责
公司设备租赁中心范围内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件档案管理、教育、培训管理。
3.
管理内容与工作程序
3.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件及档案管理
3.1.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安监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和考核取得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员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工作。
3.1.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证件审验。
3.1.3
若未按本办法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造成机械事故的,由项目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3.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业务教育与培训
3.2.1
加强技术业务的教育与培训是提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机械设备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制定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
3.2.2
对操作、保养、修理人员采取岗位练兵、专业培训、技术比武等方式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做到要求明确、办法具体、精益求精、一专多能。
3.2.3
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应登记存档。
3.2.4
对机械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采取在职学习、短期培训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3.3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管理
3.3.1
对各类大、小型机械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定岗的“三定”制度是机械使用中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把人、机固定下来,确保机械使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每项工作都具体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做到人人有岗位,事事有专职,台台设备有人管理,责任到位。
3.3.2
一人操作一台或多台机械设备即为该机械设备负责人,承担其的岗位职责。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设备应任命一人为总负责人。
3.3.3对主要机械设备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应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
3.3.5实行多班作业,临时代理作业的机械设备操作工,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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