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要求,集团公司2013年重点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一、严格执行工作步骤
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公司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到2013年11月底。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从3月开始到7月底,是公司“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阶段。各分子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一是广泛动员,深入宣传。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实施办法》,通过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使每位干部职工了解中央治理“小金库”的政策和决心,并主动参与“小金库”专项治理。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财务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由纪委书记xxx任组长,党委书记xxx任副组长,公司纪检监察、财务监督、监事会办公室为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了“小金库”治理方案,明确各项政策规定,分解落实具体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全面自查,认真自纠。从8月初到9月中旬,在本阶段,公司按照《意见》和《实施办法》要求及本部门工作方案,全面组织了自查,认真进行了自纠。一是自查工作面达到100%。自查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账内账外资金资产。对重点部门和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全覆盖、不走过场。二是保证自查自纠效果。公司领导小组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了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如果在自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立即纠正、封存、停止运作,在9月15日前纳入本部门法定账簿管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强调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绝清缴或拖延。三是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公司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责,并以适当形式公示,接受监督。对在专项治理中瞒报漏报自查自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及时上报工作报告和统计报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和报表,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计或主管财务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3、突出重点,深入检查。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公司监察办公室、财务部牵头,纪委参与,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一是各分子公司;二是基本建设和相关投资项目;三是自管社保资金以及从成本费用中提取建立各类基金;四是群众举报的部门。
4、及时整改,处理到位。从10月中旬到12月5日为整改落实阶段。一是及时明确整改政策标准。要按照整改政
策标准,认真落实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认真做好“小金库”资金及其形成资产的处理。对“小金库”资金余额、使用形成的资产以及追回的资金,及时纳入法定账簿核算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三是把握政策,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在清理过程中,无论“小金库”是哪一位领导设立的,现任领导都要按规定坚决予以纠正,否则追究现职相关领导责任。四是探索建立健集团公司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针对发现问题,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再次产生。
二、坚持“依纪依法、宽严相济、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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