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院长述职述廉报告
,保障了**市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为**市居民提供了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一、五年来,我能在政治上和思想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制度,确保了决策的正确性,使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在工作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经常性的向干警进行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
二、五年来,市法院根据市政法委和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书”,在每年案件数量大增复杂疑难案件增多,及审判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院党组通过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干警宗旨意识教育,实行排期开庭,繁简分流等措施,办案周期加快,案件积压减少,走上了良性循环轨道。五年来**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845件,结案8531件,年均结案率为86.7%;案件数量比上一个五年上升了59.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843件,审结832件,年均结案率为98.7%;判处判罪分子2369人;受理民商事案件5488件,审结5233件,年均结案率为95.36%,判决结案3110件,调解结案1831件,调解率为59.4%,裁定撤诉、中止292件,运用督促程序处理334件;受理行政案件52件,审结52件;受理执行案件3128件,执结1229件,中止执行151件,年均执结率为66.5%。
在刑事审判中,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三股势力”、“四种分子”犯罪案件及“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做到依法严惩,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体现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有利于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原则,在查明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及时解决矛盾纠纷,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坚持调解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有利的化解了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维持了社会稳定。在执行工作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通知》,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成立治理积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具体解决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集中公开执行,突出执行等方法,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法律赋予的各项强制措施,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针对有的被执行人白天不在家的情况,执行干警经常加班加点,利用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开展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五年来,我对一些重大案件,有影响的案件、不同民族之间的案件,特别是对涉法上访苗头的案件始终能认真对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制的统一。个别案件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判不服,向上级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院党组十分重视,安排专人调查,审核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是否错误,对判决正确,形成文字材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向当事人讲解法律,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教育他们息诉服判。对判决存在错误的,严格按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重新审理,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缠诉的当事人,始终本着化解矛盾的原则,积极的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向他们宣传法律,讲解法律规定,使他们认识到缠诉是错误的。对反映审判人员办案不公、枉法裁判的问题,安排纪检部门认真调查,核实清楚后,对相关审判人员进行戒勉谈话,要求他们努力改正,并提出严厉的批评,并向当事人反馈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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