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述职述廉报告1
述职述廉报告
2011年3月份,我被任命为乌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几个月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按照要求述职述廉如下,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帮助。
一、履行职责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绩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2011年3月份批准成立的基础上,在农牧业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5月27日乌中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挂牌,大队隶属乌中旗农牧业局、事业性质,副科级建制,编制人员8名。组成人员除主要领导外,其余人员均从旗农牧业局内部调整。大队自成立以来,本着以人为本,依法为民,服务“三农三牧”为宗旨,紧紧围绕保护农牧业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实施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完善执法制度,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管理机制不断创新,执法理念不断加强,综合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工作的要求,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完成,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也已全面铺开。
(一)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始终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我们大队工作实际情况,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农牧业》等法律、法规。农牧业执法本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宗旨,努力加强队伍管理,实行全
队执证上岗。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为了营造良好的农牧业执法环境,重点围绕“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等主题,印发法律宣传单300多份,并在日常工作中时刻进行农牧业法律法规的宣讲,社会反响良好。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了全体公民维权意识,树立了诚信守法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们农牧业执法的形象。
(三)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农牧业综合执法是全国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目前中旗还处于试点阶段,综合执法各项工作在摸索中走向规范。一些经验得到了旗局的肯定。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对农牧业综合执法工作从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对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等,都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严格按法律规定,凡不具备资格的一律禁止上岗执法,对有执法资格的,一律持证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三是依法办事。对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决定各个环节严格依法办事。四是健全制度。按照为人民服务宗旨,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制定了作风管理制度、效能制度等,提高了我队行政透明度和保障综合执法有序开展,切实为人民做好服务。
二、廉洁自律情况
我一直十分注重自身和大队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维护执法形象。廉政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
同考核。始终把廉政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始终做到预防为主,警示在先。凡重大节日前,都召开会议反复强调要防止“节日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会议教育、个别谈话等形式,尽早提醒。半年以来,我能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我要求自己做到:一是按守则自律。上级规定不准做的我绝对不做,上级要求达到的我争取达到,不违章、不违纪、不违法。二是用制度自律。我严格按本队制定的廉政措施办事。对重大问题都经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不立小山头,力求秉公办事。三是以队长自律。一队之长应该是本队干部职工的表率,因此,我在考虑问题、处理事情当中,凡是要求队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讲求奉献,珍惜党和人民给予权力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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