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副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
一、述职
根据分工,我的主要工作是分管区城管局的行政执法、机关科室、工青妇、计划生育、法制创建、美化亮化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事项。
一是把市容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狠抓长效管理。每月召开一次点评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亲临一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和督办,始终把这项工作抓在手里,确定工作重点,加大市容整治力度。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划停车线8000余米,实行定人、定岗、定时进行管理,针对对店外店、流动摊点、“六乱”等问题,组织开展市容专项整治行动,截止到11月底,共取缔流动摊点店外店5000多处、流动摊点6000多个。根据市容景观提升的要求,分别在大治路、健康西路店招店牌的专项整治行动,共拆除并更新不符合要求的店招店牌300余块,安装空调外机装饰架200个。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水平。执法工作由于是规范人们的社会活动行为的工作,遇到来自多方面的阻力是难以避免的。根据工作中会出现的多种复杂情况,我要求执法人员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在近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在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上,没有出现因指挥失误或工作不当而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损失。
三是区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正常。今年数字城管在长效管理考核和治安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共发现市容环卫等方面的问题9000多个,全部得到解决。
二、述廉部分
今年以来,我认真贯彻并身体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干净干事,廉洁从政,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公务活动中,从不接受宴请,不收受礼品,不与部属发生一分钱、一顿饭的往来,做到了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一个样,单位与家里一个样。同时管好自己身边人,经常对家属、子女和部属进行教育,谋取不该得到的利益。具体如下:
(一)必述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一是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没有发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的问题。二是组织开展了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能深刻剖析自己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能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执行不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不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等规定情况。在干部调整中,我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坚持按“用好的作风选人、选好的作风的人”的要求向组织推荐干部,并在局党组讨论干部任用的会议上做到公道正派,不为人情左右,不说人情话。
3、执行不准收受干股、违规投资证券和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规定情况。从未收受他人干股,业余时间没有投资证券和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
4、执行禁止已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规定情况。没有违反商品房买卖的有关规定。
5、执行不准收受和赠送现金、代币购物券、礼仪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和高档耐用物品、金银制品等贵重物品规定情况。我自走上领导岗位以来,就严格要求自己,从没有因为自己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而收受他人礼品,并严格要求家人不准接受。
6、执行不准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规定情况。平时,本人能够注重学习廉政方面的有关规定,没有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也没有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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