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报告
范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王龙宝今年以来,质监站严格按照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切入点,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大力打击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规定,现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自律承诺的内容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
一年来,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七大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有关文件制度,严格按照县纪委四次全会的具体部署,从思想教育入手,在学习理论和有关文件上下功夫。利用“二五”学习日组织党组成员及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文件,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凡是县委、县纪委的会议,都能及时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将上级党委、纪委的决议、决定及时传达到干部职工中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除坚持集中学习外,平时经常学习报纸、刊物及其它有关资料,吸取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自觉接受教育,经常提醒自己,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1
保持清醒头脑,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正确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袭,营造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环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好转。
二、率先垂范,认真履行自己职责和承诺
深入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及时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每个党组成员向局党组和广大干部职工做出了承诺。结合一年工作,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每个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照《廉政准则》,认真查摆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初,我向大家做出14项承诺:
1、认真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度,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2、带头落实《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
3、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到非定点饭店就餐,不花费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
4、严格执行通讯工具管理规定,不用公款新购移动电话和安装住宅电话;不违犯规定报销通话费,不用公款配备个人住宅电脑。
5、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配备小汽车的规定,严格遵守公车管理制度,不购买、乘坐超标车、走私车、不违控购车。
6、不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或去国家明令禁止的名胜区旅游,不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7、认真执行红、白事报告、礼品登记和
收入申报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用公款送礼。
8、不在企业或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9、不让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10、不让配偶、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
11、不利用职权为其他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12、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13、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认真落实民主推荐、评议、任前公示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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